擅自在20萬輛共享單車上做廣告 摩拜獲賠10萬元
針對上海會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摩拜單車上擅自安裝和發(fā)布車座套小廣告的侵權行為,去年12月,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人民法院(以下簡稱浦東法院)。
昨天上午,浦東法院院長殷勇?lián)螌徟虚L開庭審理此案,當庭調解成功。
本案原告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(下稱摩拜公司),是摩拜單車的所有人和經營者,本案被告上海會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(下稱會甲公司),是網站“www.hotelgg.com”(酒店哥哥網)的經營者,從事線上會議場地搜索、比價、預訂平臺的相關業(yè)務。
去年12月,會甲公司在未告知摩拜公司,也未取得其同意或授權的情況下,擅自將印有其經營網站的業(yè)務推廣、宣傳信息的大量小廣告,以車座套的形式,分別安裝在北京、上海、廣州、深圳、成都等多地街頭的摩拜單車車座上,數(shù)量達20萬個。
摩拜公司認為,會甲公司惡意利用摩拜單車擁有的用戶群體及其商譽,推銷自己的品牌及服務,破壞與貶低了摩拜的商業(yè)形象,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(yè)道德,是一種典型的搭便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,也構成了對其所有的共享單車物權的不法妨害。
摩拜公司因此起訴,請求判令會甲公司立即停止侵權;排除妨害,恢復原狀;賠償損失及制止侵權的合理費用100萬元;公開聲明消除不良影響。審理中,原告撤回了前兩項訴訟請求。
庭審中,會甲公司確認在摩拜單車車座上安裝了車套,時間是2017年11月21日前后。
會甲公司稱,當時制作了4萬多個車套,每個車座套1元。因人力有限,僅分別在北京、上海、廣州、深圳、成都,對同一個地點放置的不同品牌共享單車安裝了1萬多個車套,每個城市安放了1天。安裝后第2天即被撤下,沒有任何損害后果發(fā)生,也沒有導致原告商譽受損,不認可原告主張100萬元損失賠償。
會甲公司認為,原被告雙方屬于完全不同的兩個行業(yè),社會公眾不會因為被告的行為而降低對原告的評價。原告提出異議后,被告立即撤除了所有的車座套。其行為不屬于“搭便車”,沒有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,不構成不正當競爭。
會甲公司同時表示,同意在其官方微博上發(fā)表公開聲明,消除影響。
法庭調查和辯論結束后,原被告雙方均表示,愿意在法庭主持下進行調解,并自愿達成調解協(xié)議:會甲公司賠償摩拜公司損失人民幣10萬元,在調解書生效之日起3日內,在其官方微博上連續(xù)一個月刊登聲明,消除影響。
責任編輯:wuyong
1、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互聯(lián)網輿情忻州” 的所有作品,版權均屬于互聯(lián)網輿情忻州(本網另有聲明的除外);未經本網授權,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、摘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;已經與本網簽署相關授權使用協(xié)議的單位及個人,應注意該等作品中是否有相應的授權使用限制聲明,不得違反該等限制聲明,且在授權范圍內使用時應注明“來源:互聯(lián)網輿情忻州”。違反前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
2、凡本網注明 “來源:XXX(非互聯(lián)網輿情忻州)” 的作品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。
3、如因作品內容、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(lián)系的,請在30日內進行。
※ 網站聯(lián)系電話:18295883981 郵箱:hlwyqxz@163.com